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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瓶组站业务外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瓶组站业务外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020-CPB20200026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瓶组站业务外委服务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业务外包的工作内容包括: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瓶组站业务外委服务项目。中标人负责做好瓶组站的部分业务(如气瓶的接卸、安装、气化;消防器材、设施的保养;定时巡回检查、操作记录;突发事件临时处置工作;作业区和值班室的环境卫生等)的日常管理、生产安全和供气保障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落实安全、稳定、连续供气,客户安全用气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2服务年限:3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采取1+1+1的服务年限方式。

2.3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瓶组站16033.80/站场/月,储罐站32067.60/站场/月;总价4617734.99元(3年总价,含6%增值税)。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具有:能源技术咨询服务或接受委托从事劳务外包服务或劳务承揽或物业管理等 (需提供经营范围证明材料) 。

3.3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

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112500:00至202012417:00(北京时间,同下),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标书。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公司;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收款账号:0200006309067043940。

注:我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12179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开标现场或不到现场,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投标者注意:投标人若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1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1.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其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其集团公司投标。

13.其他事项:

1)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新城总部中心22号楼301

联系人:殷工

电话:020-2623519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7575800-814

邮件:bjzj_gz@163.com                                  

 

 

招标人: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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