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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

广州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业主为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广州市

2.3 项目概况广州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项目线路全长约45.7公里,线路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呈环状贯穿海珠、天河、白云、越秀、荔湾五大中心城区;全线共设42座工作井、1座监控中心、4个值班站点;管廊为盾构圆形断面,外径6米,内径5.4米,分上下两舱,上层为电力舱,规划为8回220kV和4回110kV高压电缆;下层为综合舱,规划为DN1600供水管及25孔通信电缆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上述范围内各项运维工作,主要包括:管廊运行维护管理、检测监测、安全与应急管理、入廊管线管理、作业管理、环境管理、外部项目管理、平台与信息管理、配合及接受绩效考核、协助管廊公司其它工作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用户需求书”部分。

2.5 服务期限:暂定服务周期为三年。具体服务开始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

2.6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3039万元。(1013万元/年,303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以来,独立承接过一个1500万元(含)以上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综合管廊或有轨电车或地铁或铁路或城市(片区)基础设施服务的建设或运维服务项目。(投标人需提供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能反映评分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完成工作任务证明,完成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不能证明,可提供经该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他证明文件)。

3.4重要管理人员资质条件基本要求

序号

岗位

人数

资质要求

1

项目经理

1

本科或以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大于55岁,10年以上综合管廊或有轨电车或地铁或铁路或城市(片区)基础设施服务等项目建设或运维岗位管理经验

2

技术负责人

1

本科或以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大于50岁,8年以上综合管廊或有轨电车或地铁或铁路或城市(片区)基础设施服务等项目建设或运维岗位管理经验

3

项目副经理

1

本科或以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大于50岁,8年以上综合管廊或有轨电车或地铁或铁路或城市(片区)基础设施服务等项目建设或运维岗位管理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对应的职称/学历/管理经验证明,其中管理经验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如合同不能证明,可提供经该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他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指2025年4月至9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5.3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同时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视为该投标人违反了本条规定,不作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无效标处理的依据。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四、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1113日至202511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51240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1240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62808266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216号直入100米环城管廊公司7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

 

 

招标人: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12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环城地下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如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