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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城南路及新人民医院项目留用地“三通一平”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城南路及新人民医院项目留用地“三通一平”工程 已由罗定市发展和改革局(罗发改基[2019]1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通过市财政解决,招标人为罗定市亿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罗定市环市西路新人民医院对面。

2.2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3招标控制价:28.35万元。

2.4项目概况:环城南路及新人民医院项目留用地“三通一平”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场地平整等。其中:土地平整面积为75307.4平方米,项目设计平场高程为52.50米,挖方量174445.0立方米,填方199797.3立方米

2.5监理范围:

2.5.1按现行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及竣工验收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此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6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期结束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4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  30  日至2019 12 20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对);

3)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1220    1000分,地点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定市亿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罗定市罗城龙华东路规划局大院内副楼一楼103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邮    编:/

邮    编:510620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黄工

电话: 0766-3766989

电话:020-87575800-817

传真:020-87578002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异议受理部门:罗定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宝定路29号

异议电话:0766-3766989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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