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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集文德路周边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再次征集文德路周边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财政资金安排,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文德路周边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文德路周边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第二次)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0-83520501

征集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

三、建设地点:越秀区府学西街禺山社区周边。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府学西街以西、文明路北侧(西至北京路与文明路交界处、东至文明路与府学西街交界处),对禺山社区、龙藏社区的微改造,对小区内部房屋建筑主体改造提升,主要包括:(1)部分外立面整饰翻新(2)安装小区照明系统(3)维修房屋户外构造构件(含檐口、阳台栏板、入口挑檐、肋脚、散水等)(4)拆除违建楼栋。对小区公共部分改造提升,主要包括:(1)建立文化长廊、宣传栏,电子信息牌等设施(2)建设小区公共空间(3)社区公共“三线”整治(4)规范垃圾收集点设置(5)府学西街沿街面外立面整饰(6)维修小区道路及楼间破损甬路(7)公共绿化提升,花基整治(8)维修小区围墙(含清水墙拆砌、混水墙拆砌抹灰、油漆更换围墙栏杆)总投资约2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6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征集内容:本次征集工程内容为文德路周边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具体如下:

(1)现场基础数据调查及基础数据档案管理。

包括微改造范围内人口数量、户数、建筑质量、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交通流线、建筑特色、环境景观、公共服务设施等数据的调查工作及基础数据档案管理工作。

(2)社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在改造范围内明确改造目标与定位、改造策略与设计理念,依据老旧小区微改造内容及标准,编制微改造实施方案(包含项目经济测算表)。

(3)征集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4)上述工作及其他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30万元(暂定2个社区改造)。结算时,如社区数量减少则按照15万元/个社区扣除编制费用,如工作量增加,则综合考虑在本次报价中计费。

4、报价方式:投标人在征集文件给定的报价格式上,填报下浮率及投标报价。

5、时间要求:须在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复。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

2、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1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10时00分。地点: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3、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10时00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征集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暂没有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

注: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购买招标文件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 8352050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j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征集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2月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人: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