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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示踪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示踪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000-BPB20200040)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示踪线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如下(含设计、制造、检验、 包装、运输(含保险)、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线

YJV1*2.5mm2

1000000

说明:

投标人必须响应以上全部内容。

以上数量为暂定采购量,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采购量,并以最终实际采购量为准。

投标人对每种规格型号单个货物所响应的单价应是固定综合单价, 且在供货期限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款按固定综合单价×最终实际采购量结算。此综合单价既包括货物销售13%增值税(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对增值税率调整的,不含税价不变,则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也包括投标人提供货物所需的设计、原材料组织加工、生产制造,以及将货物按招标人要求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发生和应支付的一切税费;同时投标人还应免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质量分析、事故调查、技术资料提供)、培训等售后服务。

2.2本次招标确定1名中标人。

2.3 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后的12个月内,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4交货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分批次交货,中标人每次接到招标人书面订单后七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州市范围内),并经招标人指定的人员验收,运输途中及装卸货的所有风险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73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商生产投标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面的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面应包括封面、签字盖章页及能显示项目名称和内容的页面,否则视同没提供该业绩)。

3.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检测日期在2016年1月1日至今的所投产品同型号产品检测报告。

3.5投标人应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备由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

3.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128:30至2020年111317:30时(北京时间,同下)

5.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对公账户电汇转账),户名: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收款账号:0200006309067043940。

注:我公司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6.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大写: 叁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  11  24  09  30 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 号发展中心6 楼1号会议室若投标人来现场参与开标须自带电脑及身份认证CA(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把电子密钥)。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2.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020-37852137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3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7575800-814

邮件:bjzj_gz@163.com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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