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揽江印月项目中介渠道销售代理服务
绿城·揽江印月项目中介渠道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绿城·揽江印月项目中介渠道销售代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中介渠道销售代理服务,确保该项目能按期、优质地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德兴南路297号
联 系 人:麦均 联系电话:15015740002
二、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30
三、招标监督机构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1501574000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德兴南路297号
四、招标项目:绿城·揽江印月项目中介渠道销售代理服务
五、项目地点:广州市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项目概况:
绿城·揽江印月项目整体规划10栋住宅736套,住宅面积涵盖110-180㎡;
八、招标范围和内容
(一)招标范围:利用中介等第三方渠道加快绿城·揽江印月项目产品去化,组织中介客户资源,促成客户到访及成交等。
(二)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止。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暂停或者终止渠道交易。服务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可就是否续签合同进行协商,否则服务期限届满之日本合同自然终止。
(三)本项目最终选定前四名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第四中标人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合同。
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固定费率包干,暂定为3%。招标人可根据市场行情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调整佣金点数,可调整的范围为1.5%-5%。具体以招标人的书面佣金告知函为准。
十、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一)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23时30分。
(二)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本项目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gzsun.com.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网上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gzsun.com.cn/)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平台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只接受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润路333号)第12开标室。(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持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三)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个或以上渠道代理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等相关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201910100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以开标当天招标代理查询结果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二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资格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登记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1501574000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德兴南路297号
十五、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gzsun.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bjztc.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1)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注: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有权不接受其获取标书。
广州永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如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2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