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5台纯电动公路型公交车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现对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沙交投(https://www.nscig.cn/)、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jztc.com)发布的“购置5台纯电动公路型公交车项目”(项目编号:ZTC-2025GH-006)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一、澄清修改内容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招标需求-商务要求 |
6.付款方式 (4)剩余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使用车辆及系统没有质量问题或得到了及时解决,质量保证金分五期无息返还给乙方:每3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支付质保金的2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
6.付款方式 (4)剩余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使用车辆及系统没有质量问题或得到了及时解决,质量保证金分四期无息返还给乙方:自车辆到货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完成上牌后,每3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支付质保金的30%,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期十年) |
招标需求-技术需求 |
二、车型要求: ★(一)车辆要求: 车辆要求:车型必须是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有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客车车型(公路型公交),满足《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中的《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公共交通等领域新能源客车补贴方案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有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客车车型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没有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
二、车型要求: ★(一)车辆要求: 车辆要求:车型必须是已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或按国家最新公布文件执行,需提供相关更新公告文件)中的纯电动客车车型(公路型公交),满足《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593号)中的《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公共交通等领域新能源客车补贴方案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或按国家最新公布文件执行,需提供相关更新公告文件)中的纯电动客车车型证明材料,没有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评分自查表 |
售后服务能力: 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CTEAS售后服务体系认证完善程度认证评价,综合评审售后服务体系达到十二星级的得1分,每少2星减0.5分,不达到九星级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平台、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保障、培训计划、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队伍规模和维护服务场地、设备设施、人员资质等进行评审,优得2分;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售后服务能力: 投标人持有有效期内的CTEAS售后服务体系认证完善程度认证评价,综合评审售后服务体系达到十二星级的得1分;九至十一星级的,得0.5分;不达到九星级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平台、售后服务措施、售后服务保障、培训计划、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队伍规模和维护服务场地、设备设施、人员资质等进行评审,优得1分;一般的得0.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二、说明
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作同步修改,并以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二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12683550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38
传真:020-87575800-823
招标人:广州南沙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9月2日